“政府又出台新的优惠政策,扶持农副产品平价店建设,这对老百姓来说是个好消息!”4月17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城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健康发展,稳定“菜篮子”价格工作,把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打造成稳价惠民的品牌工程、民心工程,近日,宿迁市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扶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
在平价商店农副产品配送上,政府部门将实行特许绿色通道政策,要求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道路通行费,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鲜活农产品进入平价商店销售的配送货车免费发放特别通行证,免收城区道路通行费,允许日夜进城通行和停靠。
在收费方面对农副产品平价店实行减免,并实行税收优惠。对涉及平价商店经营管理的各种收费进行清理整顿,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在水、电使用方面,要求对蔬菜生产过程中用水、用电价格,按照农业用水、用电价格执行。对平价商店及冷藏设施的用水实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用电实行工业用电价格。
为鼓励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政府还将实行资金补贴。对年内新开办符合规定条件,并通过市以上物价部门考核认定的平价商店,享受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开办补贴;对上年度已建、经市以上价格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市区平价商店,市政府从市(区)价格调节基金中按每店3万元标准设立考核奖励资金;沭阳、泗阳、泗洪县相应地从县价格调节基金中按每店3万元标准安排考核奖励资金。
此外,政策还规定,当蔬菜等农产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对组织调运并按照政府规定价格投放市场,实现保供稳价目标的平价商店,各级政府将按照“先控后补”的原则,根据差价和销售量给予平价商店适当补贴和奖励。